“是。”澜惠答应着退下去。
曾献羽从听到澜惠说岳父要来以后,心底就开始惴惴不安。只恐见到岳丈的时候,是不是还会闹出当初第一次见到岳父是的窘况,这简直就成了自己的一块心病。
拿起方才没剥完的鸡头继续剥壳,嫩得能够出水的鸡头还真是对胃口。等到全熟。一旦晒干就应该叫做芡实了,那时候即使再好吃都没用了,不对胃口多好都没用。
“多谢大人叫人去弄回这些时鲜。”如果是澜惠叫人弄来的。进来的时候就一定会说。没说的话,一定是跟她们没干系了。她沈菱凤不是不懂情,只是就跟这吃东西一样,再好不对胃口的话,跟它的好坏就没了干系。
“你难得想吃点什么,不去弄回来,说不过去。”曾献羽以为她看不出来,既然没看出来,说出去岂不是多余。这原本也没有多少值得炫耀的,沈菱凤腹中的孩子是他的骨肉,单单就是这一点,沈菱凤就是要天上的月亮,也是一定要摘下来给她的。
沈菱凤心底泛起一点点苦涩,好像方才是的莲子一样。不到全熟的时候,你是吃不出来的,说不定还会觉得挺甜的,也会说这种清甜是旁物无法比拟的。等到全熟才知道,苦涩早就隐藏在先时的清甜中,不过是自欺欺人不肯承认。
两人继而就是相对无言,也找不出什么话来说。沈菱凤自顾摆弄这一盘的时鲜,刚才居然漏下了清甜的鲜菱角。从发髻上拔出一枚簪子,轻轻在菱角上划了几道,不费吹灰之力就剥开了菱角壳,一粒完整的菱角肉托在掌心里。
“给你。”好像是小孩子玩家家酒似地,把刚剥好的菱角肉递给曾献羽:“看好吃不好吃?”
曾献羽接过来,第一次看到有人这么剥菱角的:“从前我们在家里的时候,都是从荷塘里成串的弄回这些东西,谁还这么讲究的吃。都是用刀切掉壳子,我娘会拿着到锅里炖。若是能加上大肉一顿,简直就是天底下最好吃的东西。就是拿着荷叶煮粥,那也是大暑天消暑解口的恩物,谁也不回拿它当作正经东西来吃。”
“菱角炖肉?”简直是匪夷所思,这都是解口的吃食,若是拿着菱角炖肉,好像是煮鹤焚琴煞风景的事情:“还能这样吃么?”
“自然,不过这些还太嫩,吃起来没有那个绵软的味道。等到下次回乡的时候,若是赶上吃这个的时候,让人做一次试试。只是娘年岁大了,恐怕没人做得出她的味道来。”曾献羽将菱角肉放进嘴里,除了一股子清气外,还有点点涩口。
沈菱凤拿着金簪子继续给第二枚菱角划壳,曾献羽专注地看着她的纤纤十指,一上一下就这么简单容易的两下,菱角壳瞬时就掉了下来,别人是不是能这样他不知道,大概这也是他们从小就要学会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