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重的伤还跟个没事人似的站着,连眉头也不皱一下,这家伙,够狠!
吉姆虽然是个警察,不喜赏金猎人这个圈子里的很多做法,但是对真正的硬汉,他心里还是很佩服的,他当即对医护队招了招手,“送他到医院。”
就这样,周健进了医院,以鬼杀者化身的恢复能力,周健到医院时肺部的伤已经痊愈,医生只是取出手里剑,然后包扎了一下,自然是没有任何问题。
之后他又到了拉斯维加斯的警局,在美国,警局跟fbi(联邦调查局)是两回事,只有威胁到美国国家安全的事情才会调用fbi,民事纠纷则有警局解决,美国的州警局、城市警局和县警局一般不存在领导和上下级关系,都是独立行驶职权,工作成绩的好坏全由民众评定,所以美国警局办事效率很不错,而且警察态度也很好。
周健进警局的时候,一个警察正在调停一起“民事纠纷”,听清楚来龙去脉后周健差点一个跟头栽在地上,原来是居民甲家的狗在居民乙家的狗“不情愿”的情况下,把乙狗强行xxoo了,通俗的说就是犯了强j罪……
这你妹的,这也叫犯罪?周健可算是长见识了。
乙狗的主人是胖妇人,她正在跟甲狗的主人理论,而警察纠结的问题在于乙狗到底是不是在“不情愿”的情况下受到了“性侵害”……只可惜,作为“受害者”的乙狗虽然在警局做“证狗”,但她的证词却只有两种——“汪”以及“汪汪”……
后来问清楚琳达才知道,在美国,养狗非常普遍,而且狗算是家庭的一员,“社会地位”很高,警察局处理的民事纠纷案件中有一半是关于狗的,经常出现甲狗被乙狗咬了,乙狗又被丙猫挠了之类的狗血事情,而警察遇到这种境况通常会耐心调停,如果他们服务态度不好,就会遭到投诉,美国公民的投诉意识可是很强的。
而市政府受理投诉也很耐心,因为如果他们办不好的话,得罪了一个公民他就可能把政府玩忽职守的事情给宣扬出去,一传十十传百,下次市议员们再竞选可能就没戏了。
虽然告爱狗被强j的比较少,但是对乙狗女主人的心理,琳达表示很能理解,大多数女主人希望给爱狗找一个“好狗家”,生一窝纯种的小狗。
周健无语,只能说美国人的文化观念跟华夏人有很大不同。
仅仅一个小时,周健就从警局里出来了,这次本来周健就占着理儿,受伤在先,动手在后,加上安迪的从中作用,所以没有受到任何刁难。
周健出警局门口的时候,琳达已经停了车在等候了,她身穿一件宽松纯色无印花gildant恤,一套淡蓝色紧身牛仔裤,随意的依靠在车门上,满头金发自然的垂在了后视镜上,火爆的身材配上火红色的雪佛兰跑车,实在是香车美女的极致。
看到周健,琳达开心的挥了挥手,给了一个灿烂妩媚的笑容,这直接导致陪同周健一起出来的胖警察看傻了。
他用羡慕无比的眼光看了看周健,耸耸肩说道:“看来你不用我们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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