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退后一些,大声说:“我们做过半年夫妻,而且在阴间是合法的,这点你没意义吧。”
他也往后退,身子慵懒的靠在木椅上,双手枕在头后,并不答话,只好整以暇的看着我。
“在我们那,夫妻离婚时,财产应该各自一半,如果有孩子的还要付赡养费,好在我们没孩子,所以,你只需要将你所有的财产分我一半就行。大家好聚好散,从此相忘于江湖,天涯陌路。”
他依旧不动声色,只是眸子暗了几分,仿佛只当我是表演的小丑一般欣赏着。我怒了,一拍桌子,书桌上的砚台颠了颠,毛笔滑到桌上。可是,它们都是死物,就算碎了也不会感觉到疼,但我的爪子——
哎呀,我勒个去,痛得一抽一抽的。
“我在跟你说话,在说话,你能吱个声,让我知道你不是个雕塑,行吗?”我一边活动着麻木的手指,一边喊。
“你说的只是阳间的婚姻法。”他站起来,走到我面前又说:“在叶周国,女人不守妇道,是要浸猪笼的,在阴间,女人不守妇道,做为夫君,我可以随时让你灰飞烟灭。”
他的眸子半眯着,像是一头丛林里猎豹,危险而迷人。脸上带着黑沉沉的怒意,就像暗夜的撒旦一般,凌厉萧杀,叫人不敢逼视。
“俗话说捉贼拿赃,捉奸捉双,你口口声声说我不守道,那么,证据呢?”我挺起胸堂,仰起下巴,直视着他的眼睛。
现在的我不会再笨得去解释什么,他不信,便算了。
“夫为妻纲,我说的话就是证据。”他嘴角扬起一个弧度,嚣张又霸道。
“没证据,就说明事实不成立,不成立,你就应该按照阳间的法律走,给我一半的财产做赡养费,因为你娶的不是一千年前叶周国的女人,也不是阴间的鬼魂,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人,所以,请你像个男人一样,负起你该负的责任。”我现在只能胡搅蛮缠,希望他会答应我,然后我再拿财产换来他三个月不上报判官的承诺。
“如果我不愿意呢?”他轻飘飘的说出这句话。
我憋了半天,才泼妇似的说出这些话: “如果你不愿意,我就天天来找你,我让你和锦鲤都不得安宁,我就住在你这将军府里,直到你同意为止。”
“随你的便。”他丢下这句话后,就走出了书房。
我愣在原地,半晌才回过神。靠啊,我说了半天,好像都没说到正题上。我一巴掌拍在脑门上,郁闷呐。现在怎么办?说出去的话,就像泼出去的水,收不回来了。
难道真的要死皮赖脸的住在这,等他答应把财产分我一半,我再用财产来换他三个月的承诺。
oh——一条直路,被我走成山路十八弯了。
我郁郁地走出书房,来到凉亭里,将背包取下来,这才想起,我包里还背着夜明珠。这颗珠子是他送给我爸妈做聘礼的,既然婚姻都散了,我们家当然也没理由留下它,所以我拿来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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