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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三回 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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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头鱼用力一拉,将缠在鱼尾上面的龙骨鞭给绷直了。子嬅被这股怪力拉得身子前倾,险些被拉了过去,勉强抓住了石头,稳住了身形。以子嬅的力气,只能维持一小段时间,若是拉得久了,她肯定会输给鬼头鱼。

好在一小段的时间就足够了,剑奴与赵正连忙提剑上前帮忙,一个游向左边,一个游向右边,两人形成夹击之势,将鬼头鱼给夹在了里面。两人生怕鬼头鱼二次逃走,一招一式使尽了全力,道道发光剑气,将这水底石洞整个照亮了,犹如白昼。

这一番狂风骤雨般的攻击成了压弯鬼头鱼小命的最后一根稻草,在剑光与翻飞的血点中,鬼头鱼彻底断了气,硕大的身躯停止了摆动,缓缓向下沉沦。

这三人总算是杀死了这孽畜,一个个全都累得不轻,在这湖底休息了片刻。

赵正恢复了气力,一眼望向了已经沉到底的鬼头鱼尸体,心中忽然一动,摆动身形游了过去。

但凡是这种怪胎异种,都比寻常同类强大许多,浑身上下都是宝贝。别的姑且不说,光是这鬼头鱼异种的鳞片就是制造盔甲的绝佳材料,若是缝制成一件内甲穿在身上,能起到相当大的防护作用。

三人花费这么大的力气才杀了这孽畜,不捞点好处怎么能行。

赵正提剑在鬼头鱼的尾巴上砍了数十下,将本就受了伤的鱼尾砍了下来。他拎着鱼尾前前后后看了一圈,感觉上面残存的鳞片刚刚好能够缝制一件内甲。

剑奴看得清清楚楚,猜到了赵正的心意,游过来搭了一把手,将鬼头鱼余下的尸体给抓住了,拉着往回游。这鬼头鱼的尸体可是不轻,足有数千斤重,在岸上都很难拉动,更何况是在水里了。

子嬅没办法也过来帮了忙,与剑奴合力拉动鬼头鱼余下的尸体。

三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分成两半的鬼头鱼带上了岸。赵正四下寻找花想容的踪迹,可是连个人影都没找到,也不知道是追人尚未归来,还是回来后又藏了起来,不愿意当面相见。

三人在岸上休息了好一阵子,休息时讲述起刚才的所遭所遇,各有各的看法。赵正不愿意大惊小怪,所以没有提刚才遇袭的事情,让这件事烂在了肚子里。

经过这番恶战,三人对于寻宝的热情都打消了不少,休息好了之后,在湖底又找了两圈,结果一无所获,再也没能找到墨玉九子莲。子嬅是女人,身子娇贵,第一个提出不想再继续找下去了,打算回去好好洗漱休息。

赵正是请人家过来帮忙的,也不好多说什么,再说现在已经有了不小的收获,便痛快答应了。

“今晚能够得到这些宝贝,多亏两位出力。正所谓亲兄弟明算账。不管我们关系如何。得到了好东西都该明确分配。尽管二位都是武林高人,不在乎这些小东小西,但还是希望二位不要推辞,免得我难做人。这里一共有十八粒黑莲子,外加一整条鬼头鱼的尸体,为了公平起见,我们三个人就均分好了,每人六粒黑莲子。外加一部分鬼头鱼的尸体。”临走前,他开门见山道。

“黑莲子我要了,这尸体又腥又臭,白给我也不要。”子嬅撇撇嘴道。

“我跟这小姑娘正相反,铸剑山庄中有不少解毒丹药,就算当豆子来吃都吃不完,所以这墨玉九子莲对我吸引力并不大,我可以一个不要,全都留给你。不过这条鬼头鱼的尸体我非得分一杯羹不可,这怪鱼的鳞片坚硬无比。我收走以后,一来可以考虑留着当铸剑用的材料。二来可以打造盔甲,留着给山庄的庄丁穿着。”

赵正本想公平分配,可另外两人各有所需,都只需要一样东西而已,倒是便宜了他。商量到最后,三人协定好了分配方法,子嬅留下九粒黑莲子,剑奴留下一大半的鬼头鱼尸体,余下的则统统留给了赵正。

三人达到了目标,此行还算顺利,带着得到的墨玉九子莲跟鬼头鱼回到了住处。

赵正将黑莲子收好,把鬼头鱼的两块尸体塞入了冰窖仓库,与野猪王的尸体并排放好,以备后用。他洗漱了一番,换上了一套干净衣服,这才躺到床上睡下了。

一夜再无他话,隔日,队伍又上了路,不过没有再游山玩水,而是踏上了归程,回到了车马队伍所在的百年老店。一行人取回了寄存的车马,与留守的人合归一处。

马车继续沿着官道前行,下一个目的地是凶名赫赫的强盗山寨黑风狼牙山!

这座山寨由来已久,最早是别人一手创办的,后来几易其主,这才落到了萧酒歌的父亲手中。

萧酒歌的父亲名叫萧腾飞,实力已达九重天境界,修炼了一身绝顶轻功,而且非常喜欢饲养老鹰,故此人们送给他一个响亮的绰号“万里鹏程任我行”。别看萧腾飞是个山大王,可他并不是粗人,肚子里是有些墨水的。在青年时期,他曾经寒窗苦读数载,在皇城赶考中考取过功名,进入了三鼎甲,当了探花,衣锦还乡。

高中之后,萧腾飞当了一个芝麻官,进入了官场。一入官门深似海,当了官之后他才发现官场的复杂与黑暗。由于不喜欢跟那些昏官同流合污,他辞去了官职,就此弃文从武。令他意外的是,他在学武方面的天赋甚至要高于学文的天赋,在修炼内功方面的进步非常快。

从此以后,他专心习武,进步神速,修为水涨船高,用了十几年的功夫就在江湖上闯出了一些名头。后来在命运使然之下,他当上了黑风狼牙山的总辖大寨主,坐上了第一把金交椅。

萧腾飞文武双全,两方面都很厉害,在他的治理下,黑风狼牙山变得越来越兴盛,规模与势力远超以往。他对于小打小闹没什么兴趣,平日里约束手下,从不去打家劫舍,做那些偷鸡摸狗的勾当。他只喜欢做大案子,而且是那些没有后顾之忧的大案子,一旦选中某个对象,就会率众下山作案,狠捞一笔之后再回到山上。

黑风狼牙山三年不作案,作案就能吃三年。

赵正之所以要涉险前往这座山寨,一是为了获得黑铁木,二是为了抓捕一名泰山派的叛徒。两件事都不是易事,未必能办到,可总得试一试才行。若是以他个人的实力来做这两件事,希望极其渺茫,搞不好还会把命搭上。好在他现在依附在了铸剑山庄这棵大树上,身边又有一些高人帮忙,做起事来容易了许多。

车队一路紧赶慢赶,这天在半路下起了蒙蒙小雨,雨丝清凉通透,打消了夏日的暑气,落在人脸上凉丝丝的。众人都没把这小雨当回事,一个个既没有打伞,也没有披蓑衣,任由雨丝落在身上。

一名赶车的车夫很喜欢雨水的凉意,再加上想要洗洗身子,便将领口扯开了。

雨水落在那古铜色肌肤上,丝丝渗入其中,与这雨水一同渗入进去的,还有另外一些肉眼难见的东西。

肉眼都看不见的东西,人自然没法察觉。

车夫在阵阵蹄声中哼着小曲,显得很是惬意,有这么多高手护卫,这趟行程本就该是一趟惬意的行程。他哼着哼着,忽然觉得胸膛有点痒,伸手挠了几下,可越挠痒感越强。这痒感令他大感不爽,不再哼小曲了,专心致志地挠痒痒。

他那粗大的手指将胸膛的皮肉都挠红了,可痒感还是没消失。福无双至祸不单行,他身上其他地方也出现了强烈的痒感,就像有一大群蚊子扑在了他身上。他干脆松开了马鞭,用两手去挠痒痒,可根本没有用处。

那痒感已经深深扎进了他的皮肉中,再也摆脱不掉。

他受不了这番折磨,一边张嘴骂娘,一边加大力气抓挠。他用力越来越猛,竟然生生抓破了自己的皮肉,将胸膛抓得鲜血淋漓,血肉外翻!

抓破皮肉的痛感竟然没能抵消痒感,他仍在疯狂抓痒,将其他地方也给抓破了,变成了一个可怕的血人。

再看车队中其他的车夫以及马匹,竟然全都出现了跟此人相同的症状,车夫纷纷抓破了皮肉,而马匹则纷纷发了狂,将马车拉向了别处。

车队一阵大乱,闹得人仰马翻,拥堵在了半路。

雨还在下,那丝丝亮亮的雨水中,暗藏着诡异的杀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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