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句无兄弟不游戏,这句话我说出来之后,自己都被自己弄出鸡皮疙瘩了。
反观四人,除了陈申有些二逼的剔牙,别人的眼中都充满了感动。
就这样,我们在饭桌上谈天说地,酒过三巡之后,我们从游戏谈到了现实中,东北人就是这样,喝多了爱吹牛B,你一嘴我一嘴的,倒也快活。
由于我们多多少少喝了一些酒,所以安全起见,大家谁都没有开车,而是找了个代驾将我们送回了公寓中。陈申因为旅途的疲劳,回到公寓便早早的睡了,而我则吹了一一路的晚风,回到公寓便再次登陆了游戏,眼前的光景一阵扭曲,我便再度出现在了之峰。
就在我刚刚上线的时候,一群浑身鲜红,瘦骨嶙峋的怪物迎面而来,我心中一惊,拔出英雄剑,金色剑芒全力击出,伤害瞬间爆炸,这些怪物的属性也出现在我面前。
【鲜血骷髅】LV60生命值:189800攻击:3250~3650防御:1450技能:无骨:对鲜血骷髅额外造成百分之二十伤害;鲜血骷髅自身气血上限提高百分之五十。
超速再生:鲜血骷髅常年生活在血气充足的嗜血之峰,超常的血气让他们随时可以补充自己的生命力,使自身每秒恢复百分之一的最大生命值。
简介:这些骷髅生前原本是讨伐血魔的勇士,其战死后,嗜血之峰那超常的血气让他们魂死而身不死,而血魔也正是利用这一点,用它那强大的力量使这些勇士的白骨为他所用,血气渐渐凝结成他们的肉身,邪恶渐渐化为了他们的灵魂,现在,他们已经沦为了血魔的走狗,不断地屠杀着无辜的人们。
果然,这群献血骷髅刚刚被我无焰剑气打掉的气血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增长着,而且由于我刚刚的攻击,这些鲜血骷髅的仇恨全部转移到了我的身上,见此场景心中暗道不妙,没有一丝犹豫,扭头就向后方逃去。
刚刚转身,只见一片通体黝黑,手持两把战刀的鱼人扑面而来的,“卧槽!”我心头一惊,环顾四周,已经没有什么能让我藏身的地方了,心头一横,咬牙开启了武器特技,阵阵天雷自云中翻涌,此时我高举英雄剑,一阵犹豫却涌上心头。
“我这天雷是劈哪边呢?这鲜血骷髅是60的怪物,还会超速再生,这天雷肯定是劈不死,劈鱼人的话,不管这些鱼人好坏,万一玛尔斯追究起来,我肯定也是吃不了兜着走。“正当我犹豫的时候,突然间一道绿光划破天际,与我召唤的天雷混在一起,眨眼间,原本咆哮的天雷尽数散去,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我面前,我目瞪口呆的看着他。
“玛尔斯先知,你怎么会在这里?“来着正是鱼人族先知玛尔斯,他定睛一看是我,也缓缓出了口气,“我还以为刚刚的天雷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是你引来的。““是我引来的啊,这些鱼人是怎么回事?”我松了口气说道。
“还记得我说血魔最近有大动作么?”玛尔斯摆了摆手,身后的鱼**军直奔鲜血骷髅而去,“根据我的情报,血魔的儿子已经苏醒了,而血魔现在仍在沉睡,我决定借此机会,带着鱼人勇士来围剿血魔的儿子——努卡斯,以免等血魔苏醒了,他父子二人联手,到时天下打乱,民不聊生。”
“你有几层把握?”我不忍问道“如果血魔真的有这么强,恐怕他的儿子也不会弱多少吧?毕竟虎父无犬子啊!”
玛尔斯上下看了看我,微微一笑“原本我只有五成把握,现在,有八成。“我微微一愣,随即尴尬一笑:“玛尔斯大人,你太高看我了,我只是一个小小的冒险者,怎么会让你提升三成的把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