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拿漕帮帮众来进行对比吧,漕帮的帮众,都是来自社会最底层的穷人,运河上的水夫、迁夫、渔夫一类的穷人,所以他们拥有很强的吃苦耐劳精神。但是漕帮的帮众在丐帮面前一比,顿时落在下风,因为丐帮的帮众更加能吃苦。
他们可以凭着一双腿狂奔数十里不休息,不吃东西,不喝水。他们休息的时候不需要什么干净干燥的地方,随便找个树下一躺就行,如果找不到树,就在大太阳暴晒下也能躺下休息。在军队经过嘉兴时,他们还碰上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雨,漕帮帮众被这场雨淋过之后,颇多怨言,不少人士气低下。但是丐帮中人却没有这个问题,他们笑嘻嘻地淋着雨,在雨里开心地走着,仿佛不是在吃苦,而是在洗澡一样高兴。
对于一大群乞丐来说,生活没有最糟,只有更糟,所以他们根本不在乎什么大太阳,什么走路,什么下雨……反正平时就是这样过来的。
伊云发现了他们这一条闪光点之后,倒是对这些乞丐们刮目相看了。难怪死神妹子说丐帮的战斗力在全国能排上前三,就凭着这些帮众强悍的忍耐力和适应力,那真是上得刀山,下得火海,没有去不了的地方。要是把峨眉派那些小道姑弄来这样行军,只怕早就自杀了几个。
三曰之后,伊云带着这一大群杂牌军,终于来到了桐乡绿洲外围。
远远的桐乡绿州在望了,伊云使出“远望”,清楚地看到了桐乡城头站着小和尚普从,在他身边还有几个自己的义乌铳兵,看来桐乡绿洲在自己离开之后一直是安全的,没有被倭寇攻陷。
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一千多名铳兵拒守城池,这可不是好啃的骨头。举个例子吧,在正常的那个世界里,明末时期,荷兰殖民者占领了宝岛台湾,郑成功收复台湾时,攻打荷兰人的城池。荷兰人守城的火铳兵差不多就是一两千人的样子,郑成功用了两万军队才攻下来。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来,热兵器军队拒守城池时有多大的优势。
伊云带兵过来,城里的“斥候”也早就看到了,由于伊云走在队伍最前面,非常显眼,所以城里的“斥候”一眼就认出了他。
伊云走到城下,大声招呼了一下城上的软沐星,笑道:“软姑娘,开城门,让我进来,我带了漕帮和丐帮的人来助战了。”
不料他这一声招呼,却引来了无数把火铳的瞄准,软沐星出现在城头上,满面寒霜地道:“哼,我家王爷明明去了杭州,怎么又从北边走过来?还带了大批乱七八糟的人,你应该是一个扶桑上忍,用‘变身之术’变化成的王爷吧?你后面的人,全部都是倭寇伪装的!”
“神马?”太史小花大怒:“你才是倭寇,你全家都是倭寇。”
“看吧,被我说中,就恼羞成怒了。”软沐星哼哼道。
“不是吧,我这样子很像假的么?”伊云大汗:“软姑娘,你看清楚啊,哪个上忍能像我这么帅?”
“帅个屁!”软沐星大声道:“限你三分钟内,说出一件只有你和我才知道的事,否则我就把你当成是敌人,命令义乌兵们开火射击了。”
“我晕,软姑娘,只有咱们两人才知道的事,这说出来多让人难为情啊。”伊云摊手道:“这种事,我觉得你不会想让别人知道才对。”
“少扯蛋,本姑娘光明正大,事不无可对人言,有胆你说出来只有我和王爷才知道的事,我就承认你是真货。”软沐星在城墙上认真地道。
伊云郁闷地道:“好吧,这可是你自己要求的……那我就说了啊!”
他清了清嗓子,很认真地道:“你的左边大腿内侧,贴近腹股沟的地方,有一颗很小很小的黑痣……”
“扑哧!”城上的软沐星险些吐血,天啊,我那里有颗痣,他是怎么知道的?就算是真的朱云,也不应该看到过吧……等等,不对,我在蜀王府被擒时,被言菀菀折磨,他把我放到水桶里帮我洗澡,当时什么都看光了,难道是在那里看到的?我晕!
软沐星大怒:“你这臭色狼,只有我们两人知道的事有很多,你偏偏选这个来说,我恨死你了!”
伊云摊手,耸肩!
在伊云旁边的死神妹子也大怒:“好哇,我还以为你的女人就身边那几个,没想到你和软沐星也有一腿?你还有多少女人没说出来的?”
太史小花则好奇地道:“你们的表情为什么这么奇怪?她大腿内测有颗痣有什么奇怪的?大惊小怪做啥?”
周岚夜面无表情地摇了摇头:“小花,假设一个男人的大腿内侧有颗痣,这件事你知道,这说明了什么?”
太史小花摊了摊手道:“没啥好稀奇的吧,我帮里好多乞丐大腿内侧有痣我都知道啊。因为他们穷得没裤子穿,经常光着屁屁乱跑,我就看到了呗!”
她突然恍然大悟般地一拍手道:“我终于懂了,这说明城墙上那个软姑娘,经常不穿裤子,光着屁屁乱跑!哈哈哈,我真聪明。”
“你聪明个屁啊!”城头上的软沐星气得噗通一声,晕倒在地。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