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写给风飞扬的。”沈墨拿出了一早准备的诗歌,飞扬喜欢诗歌,爱写诗,从事设计工作,为人浪漫,所以沈墨维系着虚伪的单纯,认为什么虚伪,因为现实需要。
“我来看看。”上官雪玲追了出来念:“如果爱可以重来,我是不是会释怀,看不见的未来,被阴暗一点点深埋,你亲口说出的承诺,被你自己摧破,不会吧,你这么坚强的人怎么会写这种东风西,抄的?”
上官雪玲很郁闷,海城的四大美人都有很浓郁的文学细胞,就连商业世家出身的雷子路也喜欢写东西,例如杂志的诗篇,小说等等。然而商业圈子里的男人均都对这些不感兴趣,可是上飞扬是个商业圈子里的异类。他很喜欢文学,虽然现代人说,现代文学廉价的可怜。属于奢靡的废品,需要倾注全部的心血,消磨原有的锐气。
“空气中的燥热,弥漫在酒吧不知名的角落,我摇晃着高脚杯,醉生梦死地买醉,嘴角的鬼魅,渲染情绪的苦闷,寂静的广场上,我走得跌跌撞撞,你很喜欢在巴黎喝酒吗?改天带我一起去吧?”上官雪玲想到了一个诡计,这需要云阳叔叔的配合。
“我只是假想,写给飞扬而已,你看后面是如电影倒带般播放,脑海中却没有浮现出你的模样,还等待,我还在原地痴迷地等待,等不到,等不到我们两个的未来,无所谓,你无所谓,所谓我的爱、我的伤和我的痴心妄想,无所谓,我无所谓,无所谓你的恨、你的伤和你的爱情一样,这廉价的爱情,滥情的年代,虚假的承诺,不现实的未来,每个人都选择,不一样的堕落。那天他说要跟我分手,想想有些日子了,我讨厌飞扬的保质期,就算女人真的有保质期,我也不愿意放手。”沈墨觉得自己的言辞有点像偶像剧里的陈词滥调,可惜不这样说上官家一定不会相信她,她不是喜欢做家庭妇女,但是到了今天这种时候,不管喜欢或不喜欢她都要一副除了爱情什么也不要的样子。
否则利益的不到,爱情也得不到,上官家的家族局势很特别。
环宇并不是上官凌风主创的,而是欧阳云天的父亲,然而这位商业天才的性命并不长久,39岁就因病身亡,当时的欧阳云天只有9岁,所以企业就到了上官凌风的手里,虽然欧阳云天理应有继承权,但是上官凌风似乎并不愿意如此,这欧阳云天也算识时务,自己创立了擎天。
提起自己喜欢的人,沈墨有些头疼,上官飞扬是一个标准的富二代,一个醉纸迷津的人,海城圈子里出名的二世祖,就是这样,很多人说他是个不学无数的败家子,他的设计天分也不高,却会花钱买奖项的投票,海城有名的肥羊,另有就是他对女人和赌博都很痴迷。为什么自己会喜欢一个这样的人,沈墨也不知道,也许他是在灰暗的日子里,唯一没有把她当苍蝇的人。也没有对她说要钱就把衣服脱了。
他要回来了,所以她就要幸福了,就算不能改变他,以后的日子也会好的,人生一眨眼就过了,所以由不得叹息,也犯不着后悔,这些都于事无补,只能增加心的负累,除此之外毫无用处。
“你还是这么浪漫,小叔叔也很浪漫,不过烂漫的人,不食人间烟火,你们打算喝西北风吗?”上官雪玲轻声笑着问,她的眼眸里有一种微亮的色泽,带着一种近乎于浮夸的嘲讽,于一种焕然天成的天真无邪,但是沈墨看得出来这丫头不是真的天真。
“有西北风喝也不错的,我生完孩子,就帮你小叔叔做设计,有钱我们就花,没钱我就伸手跟家里要,反正我不相信上官叔叔会饿死他的儿媳妇。”沈墨毫不脸红的说,或说这些年,那些高贵温婉的外表掩饰着她叛逆的内心,要不是雷总,也许她会看起来更坏,更颓废。
“赶上电视剧里的韩国媳妇了,干什么不叫爸爸,我听着叔叔有些刺耳。”上官凌风调侃地说,看来儿子命好,当年的丑小鸭而今已经是白天鹅了,但变成白天鹅的丑小鸭不会喜欢所谓的有所目的追求,所以儿子在她的心中无人可以取代。
也许这就是所谓缘分,上官凌风轻轻地笑了,等待着沈墨的回应,沈墨知道上官凌风希望自己为环宇卖命,可是飞扬并不希望自己介入环宇,因为飞扬不希望吞掉表哥的财产,沈墨到希望飞扬自私一点,但不管他多颓废,却不曾自私过,所以被在海城淘金的女孩子叫做凯子,被耍弄宰割的男人。
“爸,我们明天见了。”沈墨笑着回答,她的脸颊略微透出虚假的羞涩。这一刻的明艳渲染了上官云阳的视线,在一刻他猎豹一样的眼睛折射出一种掠夺的暧昧,夜光洒落他的脸上是一种冰冷的火,似要掠夺也要占有,可惜缺少一种温柔的气息,带着魔鬼般魅惑的神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