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佩服归佩服,他也没打算轻易放过我的。一个弹指过来,险些中招。幸好,我身手敏捷,也就躲过去。我身边不远处的墙壁上硬是被凿出几个小孔。心下一惊,这回可是遇到行家了。看来正常道数是行不通的,也就来些“旁门左道”保住小命为上。果然,我把预先准备好的“犬粪炸弹”一抛,竺泉立马脸庞扭曲,往上一跃。待他反应过来,我早就在烟雾弹的掩护下逃之夭夭了,哪还有踪影。
那天晚上,月亮很圆,皎洁无暇。我在竺泉搓身洗澡的屋子上偷笑了整整一个晚上。
“小姐可知道在下,为了你的那几颗丸子,可是整整……整整花了……”
我忍着笑的冲动,装着很好奇的侧着头望着他:“花了什么?”他有点脸红,不自然地干咳几声,“没什么。”
人就是爱那张薄薄的脸皮,搁在那能挡人间风沙,美一方年华,自是要好好对待。毕竟,人都是有这种癖好的。所以,我并没说他什么,只是抿了抿嘴,笑在心里。
这是我和竺泉的第一次碰面,一切并没就此告一段落。
或许,会遇到的终是会遇到的,那是一种机缘,藏在人与人之间,微妙不可言。
东方,在苍穹大陆最遥远的一端。可能因为是隐隐约约的让人看不清,所以这块土地总给人以神秘虚渺的气质。那里的土地都是泛白色,一如那东方的陶氏,存在也似乎变得可有可无。据古书上说,陶氏家族已历经一万三千五百个流年。这段悠悠岁月里,不知几个家族兴衰交替,从来“胜者为王,败者为寇”——陶氏家族是苍穹大陆最大的赢家。只是,这陶家从前五代起,便越发不见踪影,但家族势力不见减弱,反而把深扎在苍穹大陆的根延伸到了临近的东土和云途大陆。
东方一派歌舞升平,自然更胜那孤寂冷清的长生天。
“花灯节”,是百姓为那隐在暗处的陶氏家族祈福而开创的一个节日,在每年的八月初八,菩提八里长街。
我从南方竺庄离开,身上携着那壶顺手牵来的莲羽酒,并没马上回到巫家山。许是生性较为散漫不羁,总想着要走遍人间。这几年,走的地方是多了,可是都不见得都是自己心中所渴慕的。反倒是因为见识过红尘几何,离合聚散,生生让自己原本纯粹乐观的心暗了几分。不过,细细想过,还是早些儿遇过风沙为好,省得将来的路难走。
听说,那“花灯节”巧凑了多少痴男怨女的红线。
也不是为了要去寻得那如意郎君,暗想着的是这人间节日能比得上我巫家山的“浴火节”吗?那“浴火节”,才叫两个字的“热闹”。
不过,教我一惊的是这东方的民风竟是如此的开放,连自小野惯了的我都自叹不如了。那相悦的男女女女竟在长街上十指相扣,卿卿我我。令人更为瞠目是那深情相拥的眷侣,我有些替他们羞了。但街上来来往往的人却是一脸的平静,应是习以为常了。
“快走,快走,那边有新奇东西看。”
“来来去去,还不是那……”被拉起手的人挑了挑眉毛,不以为然。
“嘿,是那南方来的人儿,那身段,那眼神,那可是真正称得上的妖孽……”
“妖孽!不早说!快!走!”两个人“簌”的一声就不见了,仿佛如鱼游水。
我不经意地白了白眼,这一男一女的对话真是诡异。但却是心下一动,自己一向对“妖孽”这字眼敏感的很——看看也无妨。
顺着那老榕树,一直往上爬,脱离了人群,也脱离了热闹,视野越发开阔,心也越发舒畅。在这看热闹最好,不怕被挡住视线,又不怕被人踩到脚。这是我几年来看有兴趣的热闹得来的经验。
静静地倚在树枝上,看那处的戏台。随着人群中传来的一阵阵吸气声,我被出场的那个人,彻底地惊艳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