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得离谱?哼哼,有本事你就重复一遍我刚才做过的事,那我就服警察。”庄胜傲然道。
“没那个必要!”费伦摆手道,“庄胜,虽然你们老李家今明两天不宜动武,但咱们两个也可以文比嘛!”说这话时,他脸上在笑,略微上翘的嘴角却泛起了一丝残忍。
费伦从来就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只是回归现实之后,在不确定主神影响力的情况下,装作绵羊罢了,实际上他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哦不,应该是披着羊皮的恶魔。
如果是平时,费伦看在老李的面子上或许会放庄胜一马,可是现在,他满脑子都是庄月茗的事情,本性在不知不觉间就流露了出来。
李哲恺隐约觉得费伦动了真怒,立马喝斥庄胜道:“还不向阿伦赔礼道歉!”这话一出,众年轻人均感愕然,他们不明白为什么小李子对自家兄弟会如此声色俱厉。
庄胜不愧武痴之名,人的确有点愣,并没有听李哲恺劝,犟着脖子道:“文比?怎么比?”
“你不是手劲大么?你不是练过么?咱们完全可以拉拉手啊!”说着,费伦隔着中间几个人向庄胜伸出了手。
庄胜洒然一笑:“哦~~原来是比手劲,那你输定了!”说着,他伸出泛白的右手和费伦主动相握。
不得不说的是,铁砂掌的手练到泛白,可谓已有七八分火候。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练铁砂掌的人,虽然在磨掌的过程中手的颜色会渐深(不是黑),但为了让手在四十岁后不至于残废(1),都必须长期浸泡药水,所以他们练成之后手并不黑,相反会非常白,而且会较一般人的手柔软。
庄胜的手颇有几分白意,不比那些每天擦宝宝霜的名媛贵妇的手来得黑,所以明显已得铁砂掌真传,很有几分火候。不过当他捏上费伦的手时,立刻就知道不妙了。
费伦的手如金似铁,庄胜几乎全力捏在其上,可一点骨骼移位都没有。
这时,费伦冷笑道:“庄胜,用完力了?那该我了。”
庄胜一愕,随即便感到手上传来剧痛,他拼命忍住没叫,甚至脸上的肉都抖动起来,死命将全身的气力输送到右手掌上,企图顽抗。
“有点力哈!”费伦嘴角噙着狞笑,开始加力收紧手掌。
“嘎嘎嘎嘎……啪嚓!”
一阵令人牙酸的骨裂声后,庄胜的手愣是软成了一团五花肉。费伦施施然放开手,刚享受完无比剧痛的庄胜圆睁着双目向上翻了两翻,往后便倒。
旁人赶紧扶住,费伦却把刚握过的手在身侧一个不记得名字的男人身上擦了擦,冲李哲恺笑道:“小李子,你这表弟忍性不错,我喜欢!”
李哲恺的脸色很不好看,毕竟庄胜是他表弟,如今被废了一只手,这事儿早晚亲戚们都会知道,因此对于费伦的所为,他还真有点进退两难,僵在当场不知该如何是好。
此时,被费伦和庄胜的短暂交手震傻了的年轻人们彻底回过神来,互相看看之后就有人带头喝斥起来:“阿sir,你这算什么意思?来参加寿宴却打伤我们李家的人,还有没有王法了?”
“就是,胡乱伤人,我们要去投诉你!”
“对,投诉他!”
众年轻人一人一句,七嘴八舌,看似群情激奋,可忌惮费伦的武力,没一个人敢于上前。对此,费伦冷笑连连,有钱人家的公子小姐就是不一样,搬弄是非的时候没一个提及庄胜的挑衅,好在他们的声音虽吵,也抵不过厅中众人的热闹,加之他们这一席又在不起眼的角落,所以倒也没人过来关心。
费伦根本不屑争辩,他在等李哲恺的态度。如果小李子偏帮庄胜,那他无话可说,人家是亲戚,帮亲不帮理,这很正常,毕竟这个世界上大义灭亲的人实在是凤毛麟角。可要是反过来,李哲恺替他说了话,费伦就要重新摆正与小李子的关系了。
因为李费二人的关系当初只能算是聊得来的朋友而已,交情最多只比点头之交好一点点,其后费伦带着小李和老李赚了不少钱,看在钱份上,李家和费伦的关系越发亲密起来,但到底还是外人,如果李哲恺此时此刻站在费伦一边,那他多半是两分看公理三分看交情五分看钱份才这么做的,倒也正合淡薄友情的费伦的胃口,他少不得以后会与小李子更亲近。
这时,只听小李子斥道:“都闭嘴!庄胜挑衅在先,活该受罪,他的手我出五百万美金帮他治,其他的话就不要再说了。”
众年轻人闻言,顿时生出了羡慕嫉妒恨的情绪。要知道,他们虽是李家的亲戚,但老李家也只是在各家生意困难的时候才扶一把,各家都是自己吃自己,每月的零花不过几万块,而庄胜只是废了一只手,还不一定全废,就能得到李二少的五百万美金,这尼玛真是天上掉馅饼啊!况且李二少如此维护费伦,那费伦的身份绝不是一个小警察这么简单。
不过这些年轻人中仍有看不惯费伦的好事之徒狠掐了一把庄胜的人中,打算让他醒来大闹,吸引各位长辈的眼球,到时候不管费伦什么身份,恐怕也待不下去了。
费伦没有阻止几个年轻人把庄胜弄醒,他还想再试一试小李子。没曾想庄胜醒来之后,先是向四周围看看,弄清状况后,捧着伤手连滚带爬地到了费伦跟前,扑通一声跪倒在地,纳头便拜:“费伦sir,请收我为徒吧!”
这什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