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默背上旳伤口经过简单包扎已经不碍事,眼下三仙堂里,里外都是特警和当地安全局的专家成员。
没人能在这种情况下搞事情。
更不可能偷袭到林默。
搜查三仙堂的事情林默不掺和,他主要负责审问。
尸仙又跑了。
这家伙是真的能跑,之前在向鑫家里的时候溜的就非常快,这次也一样,只要看到苗头不对立刻就跑,丁点犹豫都没有。
和泥鳅一样。
所以要弄清楚对方有可能逃到什么地方,只能从这双子仙身上想办法。
入梦之后,林默见到了双子仙。
对方半个身子隐藏在黑暗中,两个畸形的脑袋扭动着,脸上泛出恶毒和仇恨,但又无可奈何的表情。
“你不用这么看我,是你们自己办事不地道,坏事做尽。我知道你在外面的身体是活着的,虽然不知道你是怎么做到的,但估摸你对那个身体挺重视,所以,识相的就配合我,不然真给你磨成粉。”
这是赤裸裸的威胁。
但对双子仙这种邪门怪物还真得用这种简单直接的法子。
林默也很好奇。
对方明明可以彻底舍弃那个半死不活的身体,但偏偏不这么干,林默由此判断双子仙对那个身体非常在意。
也不排除那个身体是对方的命门。
甚至可能灭掉了那个身体,噩梦世界的双子仙也会消亡。
不然,这货干嘛不跑?
还别说,这种可能性非常大。
“林默,咱们井水不犯河水,你何必苦苦相逼。”双子仙中的大脑袋开口说道,语气里带着一丝愤恨。
“井水不犯河水?你跟我搞笑是吧,医院里设计埋伏我的事儿你怎么解释?”林默说的是尸语者那档子事儿,对方明显是故意杀了女护士,由此引自己入瓮。
只是对方技不如人,或者说太小瞧自己了,属于主动送人头的类型。
但抛开结果谈动机。
对方没安好心这一点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双子仙一时语噻。
“那,那不关我的事,是尸仙,我劝过它, 让它别招惹你, 因为, 你背后还有另外一个‘他’,我劝过它,可尸仙不听, 这个混蛋,惹出了乱子, 关键时候溜的比兔子还快。”
双子仙提到尸仙, 立刻是破口大骂。
说对方不够朋友, 不讲义气。
林默一笑:“显然它这么不够朋友,那你就先和我说说它吧, 这个尸仙的底细。”
双子仙还真说了。
它也是没法子了,虽说它和尸仙已经认识上百年,已经是挚爱亲朋手足兄弟, 可兄弟, 不就是拿来出卖的么?
“大概是一百二十年前我见到它, 它来大仙庙, 我俩心有灵犀,一下子就对上眼了。”
“我和它, 都是求长生的。”
“但是长生之路不一样,我是靠吸食活人精魄神魂,维持肉身不死;而它是用夺舍换体, 无限轮回,只能说是路数不同, 归根结底只是为了活着长久。”
林默这个时候打断了一下。
“你们干嘛非要求现实世界中的长生?”
言外之意,躲在噩梦世界里不也一样。
尸仙不断变成别人, 夺舍重生,这还能理解可以体验人生乐趣, 但双子仙完全没必要啊,这货在现实世界里完全就是一个‘瘫痪’。
这种人生,何求长久?
“你不懂!”双子仙一脸不屑,仿佛林默是个没上过学的文盲。
不过可能是反应过来,自己现在的命掐在对方手上,所以立刻语气缓和了一下,解释道:“是这样, 当初我生活的年代,噩梦之境少之又少,很稀缺,当然得把眼光放在现实当中, 那时候我读了不少以前的典籍,以佛道为主,那时候也没啥娱乐活动,结果就沉迷那些神仙鬼怪的小说无法自拔。”
“然后呢?”
“然后就觉得那些书本里说的是真的,这世上真有神佛,真有永生之道,仙术道法,我就自个研究,还别说,真研究出来一些门道。”
林默冷笑一声:“杀人夺魂,为自己续命?”
“我们也不想啊。”这时候小脑袋有些不服气的说话了:“书上说,修炼要天地灵气,日月精华,我们也想吸收啊,可根本没有那东西。后来知道,那都是古代的混账穷书生胡扯出来的东西, 是意淫的玩意儿,都是放他娘的狗臭屁。对了,还有什么炼丹术, 我们一开始还能动弹,吃了那些狗屁丹药,差一点要了我们的命,虽然保住了一条命,结果整个人也都瘫着动不了了。”
说到这里,林默差点笑出声来。
古代的时候,还真是这样。
封建迷信害死人啊。
那时候就有不少皇帝是因为迷恋长生,吃了江湖骗子炼制的丹药,然后身体中毒,每况愈下,最后身亡。
实际上就是吃那些丹药吃死的。
没想到这双子仙过去也是古代‘仙侠小说’的铁粉。
仙侠故事是编造的,但噩梦却是真的。
“后来,莪们无意间接触到噩梦之境,经过多年研究,这才结合道经中深奥的天地法则,创立了我们的长生之道。”
“就是这个法子稍微有一点缺德,可也没法子,这世上就是强者生,弱者死。就像是现在,我们倆实际上不想说这些,但还是说了,就是因为被你拿捏住了,不得不说。”
林默说真看不出来,你们长的这么磕碜,居然是精通佛道之法,放在古代,那是妥妥的高级知识分子。
“至于尸仙,它和我路数不一样,它能模仿别人,模仿成功之后,就杀人夺舍。而且它做事比我猖狂,杀的人,也比我多。”
“你知道它跑哪儿了?”林默问。
尸仙杀了向鑫一家三口人,这个事儿,林默遇到了,就不能不管。
“狡兔三窟,这家伙活的比我都久,它跑哪儿我真不知道。”
林默没有继续在这个问题上纠结。
对方可能真不知道。
只要想想就知道,那尸仙能毫不犹豫的丢下这双子仙不管,那就说明根本不会在意对方的死活。
这种诡异之物,在过去三百年的时间里不知道害了多少人,一次一次的夺取普通人的记忆,让它成了最狡猾的怪物。
但对方只要还占据着向鑫的身体,那就随时有被发现的可能性。
现在铺天盖地的摄像头,人脸识别,交通场站的把控,对方能逃离落雁市的概率并不大。
眼下只能继续等消息。
“对了,那尸仙为什么会盯上向鑫?”林默想到了这个事情。
这个问题很重要。
如果向鑫的身体对尸仙不那么重要,对方有可能会舍弃身体,逃入噩梦世界。相反,如果向鑫的身体真的如同之前林默推断的,对尸仙很重要,那对方就不太可能轻易舍弃。
这么一来,抓到尸仙的把握也就更大。
关于这个问题,双子仙知道一些。
“我选择夺魂的目标是有根据的,不是瞎选的,那都是从道经里学到的之事,结合这些年的经验,你想想,过去来大仙庙求卦问命的人有多少,但我也不是逮一个杀一个,一百个人里,能碰到一个合适的就不错了。尸仙那边也一样,向鑫的命数和它契合,就像是一个人吃东西,喜欢特定的口味,向鑫就是尸仙最喜欢的那种。”
这个解释林默能听得懂。
双子仙和尸仙是把人当做食物了。
可站在它们的角度,还真是这样,就如同人去海鲜酒楼,会对着鱼缸里的鱼品头论足,最后选一个顺眼的捞出来下锅一样。
林默笑了笑:“说到这个事儿,我很想知道五年前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你最好给我一五一十的说清楚,不然,还是会把你挫骨扬灰。”
双子仙两张脸上都是表情一滞。
小脑袋扭头看大脑袋,大脑袋也看小脑袋。